什麼是遺囑? 怎麼寫遺囑才會被認定為有效? 如何才可以避免自己的意願被竄改? 如果被逼迫簽下「拋棄繼承同意書」,在法律上有效力嗎? 白話的說就是立遺囑人依照法律所規定的方式訂定,在「遺囑人死亡」後,有關他所指定財產會發生權利義務變動、且會發生法律效力的單獨行為。為什麼叫做單獨行為?意思就是不需要其他人同意,遺囑在立遺囑人死亡後,就會發生法律效力。遺囑不是隨便說說或寫寫就可以,必須按照法律所規定之強制方式才會發生效力。 法律規定遺囑的方式有五種: (1)自己寫的遺囑(自書遺囑) (2)找公證人寫的遺囑(公證遺囑) (3)密封遺囑 (4)由律師/其他專業人士代寫的遺囑;代筆遺囑 (5)緊急狀況的遺囑;口授遺囑 一般比較常見的遺囑書立方式: ✅ 自己寫的遺囑(自書遺囑) ✅ 公證人製作的遺囑(公證遺囑)或律師的代筆遺囑。 其中找專業顧問(如律師)進行「代筆遺囑」的好處在於可以事前跟律師討論、並確認身後財產分配的方式、甚至可與專業會計師、理財規劃顧問進行傳承規劃,架構完成後,再以代筆遺囑的方式訂定遺囑。 公證遺囑雖然是在公證人面前書立的遺囑,但是公證人一般較少會提供整體的規劃與提供詳細的諮詢建議;而「自書遺囑」的風險在於掛一漏萬,如果書立的方式程序跟法律規定的不一樣,遺囑可能就會無效 ; 或是書立的內容侵害了特留份,侵害的部分也會不生效力。因此如果想要立遺囑,可以考量自身財產、規劃的複雜程度,選擇一項有利於自己的遺囑方式,並諮詢專業顧問意見。 故千萬不要未經任何瞭解,就直接拿紙書寫,不然可能會因為無效而開啟了下一代的紛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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專長領域:商務糾紛、爭議處理、家族遺產規劃